讲义讨论: 数学分析/指数函数与三角函数的构造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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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green (讨论贡献)

中间那个等式应该去掉, 当 恒为零, 发散时, 条件满足但中间项无意义.

Icegreen (讨论贡献)

而且条件容易误解, 应该是每一项 套绝对值之后求和收敛, 原条件容易误解为把第二个有限项求和 套绝对值收敛, 这应该是不够的

542957590 (讨论贡献)

通过级数来定义指数函数和三角函数, 它们的表达式的唯一性是不是还要证明? 比如可不可以定义

Trebor (讨论贡献)

如果是利用形如 的方式定义 , 那么表达式的唯一性永远不需要证明. 需要证明存在性和唯一性的情况是利用形如 “ 是满足... 的对象” 的句子来定义 .

没有更早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