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谓性 (类型论)
关于其它含义, 请参见 “非直谓性”.
非直谓性一般来说是指某种定义是自指的, 在类型论中是宇宙的性质. 大致来说, 若如下规则成立 (省略类型所在的语境):且 不包含 (也就是说 比 大), 那么 是非直谓的. 一般来说, 两个类型取 类型得到的新类型, 应该存在于较大的那个宇宙, 这个性质叫做直谓性. 而能违反这件事的性质就叫做非直谓性.
由于宇宙之间的大小关系在类型论中不好统一定义, 因此非直谓性往往对于每个类型论都有自己的版本.
例 0.1. 假设某类型论中存在如下两个宇宙:
• | 一族的类型宇宙 , |
• | 命题宇宙 , 换言之若 那么 会被看作命题. |
规定 (对于任意 ) 以及 .
我们理应将谓词 视作命题, 该谓词说的是 “对于类型 的任意实例 , 有命题 成立”. 根据 Curry–Howard 对应, 它被实现为 , 而要让这个类型是命题, 我们需要
若如上规则成立, 那么该命题宇宙是非直谓的, 在有非直谓的宇宙时我们也说该类型论是非直谓的.
在非类型论或者 Russell 简单类型论的讨论环境中, 非直谓一般指某种自指性.
1后果
非直谓类型宇宙在依值类型论中会破坏一致性, 参见 Berardi 悖论. 非直谓的命题宇宙则没有问题, 构造演算就是一个有直谓类型宇宙和非直谓命题宇宙的系统.
包含一个非直谓宇宙能大大提高类型论的证明论强度. 例如 Martin-Löf 类型论是直谓的, 在里面甚至不能定义 F 系统, 因为后者是非直谓的.
2相关概念
• | 降级公理是定理形式的非直谓性, 和作为类型论规则的非直谓性拥有同样的证明论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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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翻译
非直谓性 • 英文 impredicativ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