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准备

(, , ; , , ) 是数. 定义可用此法助记此式. 此式含  项, 其每一项都是不同行不同列的  个数的积. 我们在原   列的数表的右侧复写它, 作成一个   列的数表. 由左上至右下的对角线 (实线) 上的数的积的和减由右上至左下的对角线 (虚线) 上的数的积的和即为得数.

本章的数都是复数. 这是因为, 在我们的讨论里, 我们要开根, 而不是所有的实数都能 (在实数里) 开根 (比如, 不存在实数 使 ). 不过, 我们总可以在复数里开根. 具体地,

定理 33.1. 是复数. 存在复数 使 .

有时, 我们还要开立方根. 我们在中学里知道, 每一个实数都能 (在实数里) 开立方根. 不过, 进一步地, 我们也有

定理 33.2. 是复数. 存在复数 使 .

在此, 我就不证明这二个定理了. 就像在中学时, 您接受 “对任何的非负实数 , 必有非负实数 使 ” 与 “对任何的实数 , 必有实数 使 ” 那样, 您也接受它们. 我们要讨论的内容并不依赖它们如何被论证.

下面, 我展现一些我们要用到的恒等式.

定理 33.3., , 是复数, 且 . 则特别, 取 , 知

证.

证毕.

定理 33.4., 是复数. 则

证. 最后, 换 , 得另一个公式.

证毕.

定理 33.5.. 则 , 且 .

证. 注意, . 平方, 可知整理, 即知.

最后, 注意, , 且 , 故证毕.

定理 33.6., 是复数. 则

证. 最后, 换 , 得另一个公式.

证毕.

定理 33.7., , 是复数. 设 . 则

证. 注意,

证毕.

定理 33.8., , 是复数. 设 . 则

证. 代上个定理的 , , , , .

证毕.

上个定理允许我们解缺  次项的   次方程.

具体地, 设 是缺  次项的   次方程 (). 以 除方程的二侧, 有其中 , 且 . 考虑方程组(33.1)若我们能找到一个解 , , 则这样, 我们就找到了 的解: , 或 , 或 .

. 开立方根, 可知, 存在一个复数 使 . 分别取 , , . 不难验证, , 是方程组 (33.1) 的一个解.

. 为解方程组 (33.1), 我们先考虑, 若 , 是方程组 (33.1) 的一个解, 则它应适合什么性质. 因为 , 故 . 则 . 从而  次方程(33.2)的解. 我们熟知,   次方程总有一个解. 我们设复数 是方程 (33.2) 的一个解. 开立方根, 可知, 存在一个复数 使 . (注意, .) 分别取 , , . 不难验证, , 是方程组 (33.1) 的一个解.

定理 33.9. 作适当的换元, 每一个   次方程都可被变为缺  次项的方程.

证.  次方程 , 其中 . 代 , 有证毕.

所以, 理论地, 我们可解任何   次方程. 不过, 这个解方程的方法是复杂的, 故我们一般不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