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式
分式为两个多项式 (形式上) 的商, 在它被视为函数时, 也称有理函数. 例如,是关于三个变元 、、 的分式.
1定义
分式
定义 1.1 (分式). 设 是整环.
• | 上关于变元 的分式是形如两个多项式之商的表达式, 其中 , 且 (即 不全为零). 两个分式 , 视为相等, 如果 . |
• | 类似地, 上关于 个变元 的分式是相应多项式之商, 即形如的表达式, 其中 取遍所有非负整数, , 使得这些 的元素中, 只有有限个非零, 且 (即 不全为零). 两个分式 , 视为相等, 如果 . |
此时, 多项式 可以视为 , 从而成为分式.
注 1.2. 如果不要求上述 是整环, 则 “相等” 这一关系不传递. 而如果像局部化中那样只要求它们乘一个式子后相等, 则所有分式都会等于 .
固定系数环 和变元 后, 多项式之间可以做四则运算, 这样全体分式构成一个域, 称为有理函数域, 记为 .
定义 1.3 (四则运算). (...)
注 1.4. 由上述定义, 我们有域同构这说明分式的变元可以逐个引入.
有理函数
(…)
2性质
(…)
3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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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翻译
分式 • 英文 fraction • 德文 Bruchterm (m) • 法文 fraction (f) • 拉丁文 fractio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