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ZF 公理
定义 3.1.0.1 (ZF). 这个一阶理论只有两个谓词, 仍然读作等于, 第二个二元谓词 读作属于; 没有函数. 公理集是递归可枚举的, 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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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 和 要跑遍所有公式 , 换言之它们是一种公理模式 (schema).
今后, 集合论中的 将被升级为 , 以暗示集合的某种实在性. 我们接着定义一些常见的集合论语言中的符号.
定义 3.1.0.2. 我们定义以下函数与谓词:
1. | 指出 , 我们记这个 为 . |
2. | 指出 , 我们记这个 为 . |
3. | 指出 , 我们记这个 为 . |
4. | 指出 , 我们记这个 为 . |
5. | 我们将 简记为 , 将 记为 . |
6. | 对 这句话, 我们记 . |
7. | 将 简记为 , 即 是 的子集或 包含于 . |
8. | 将 简记为 , 将 简记为 . |
9. | 令 , . |
10. | 非空的 按替换公理模式指示的集合族 有一个交 , 其中 是保证 非空的那个元素. |
11. | 指示的集合族 有一个并 . |
但我们有的时候确实想讨论一点不是集合的东西, 比如说所有集合. 我们引入一种 中的替代记法, 它在二阶集合论中称作 Church 公理模式.
定义 3.1.0.3. 对于公式 , 如果 , 则称 定义了一个真类 (或者它是一个真类). 我们这时也通常将 写成 .
特别地, 我们将 定义的真类记为 ; 它常被称作集合论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