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广义钻石原则

需要大量补充.

我们简要介绍 Jensen 提出的双参数版本的钻石原则.

定义 4.3.0.1. 对基数 , 仍要求 正则, 原则 要求满足以下要求的序列 (此处 ) 存在:

1.

, ;

2.

任给 存在 (不一定闭的) 无界集 使得当 的最小上界 中无界时总有 都属于 .

显见 .

首先将 改成一个更易于操作的形式.

定理 4.3.0.2 (Jensen). 等价于要求存在满足以下要求的序列 :

1.

, ;

2.

任给 存在无界集 使得当 的最小上界 中无界时总有 都属于 .

证明. 用后面这些条件推出前面的条件相对简单. 如果有后面这样子的一串 , 不难意识到 就是最初的 序列, 而证明 则与用 时策略相当: 显然仍有 , 而对任意的 按假定都有无界集 使得任给让 中无界的 都有 属于 . 不妨仅让 取为 的那些基数小于 的开区间, 这些 总共只有 个, 而 由前已被 包含, 后者仍然只有 那么大, 所以 .

现在做另一方向, 即在 序列 和条件 的支持下构造满足这些条件的新序列 . 注意 意味着我们可以用一个集 来编码见证 同构的双射, 进而事实上有 . Jensen 的奇妙操作是这样的: 对 , 如果 我们直接取 , 而当 为无穷集时我们取 为最小的 的、包括 的初等子模型的论域, 然后再取 为最小的 的、包含 的、且对每个 中的元素 的初等子模型的论域. (注意这俩初等子模型都不一定要传递! ) 取 .

任取一集 . 由于 列, 我们有无界集 的最小上界 中无界时总有 都属于 . 我们递归地定义这样一个正规函数 : 注意到正规意味着极限步的递归方案唯一确定, 我们只需要要求 , 并令 是最小的大于 的、让 中无界且存在 下的第 项恰为 的序数 . 进一步取 为这个 , 不难注意到 , 于是由 枚举一个闭无界集, 将枚举一个无界集, 我们令为 .

下面证明这个 就是所要的, 换言之: 当 的最小上界 中无界时, 属于 . 令 , 则由定义 , 我们逐渐证明:

1.

中无界. 换言之, 对 , 我们需要一个 在它之上. 注意到 中无界而 , 我们一定有 大于 , 进而不妨取出最小的让 . 此时 下的标号恰是 , 于是由 , 我们要有 . 令 中最小的大于 的序数, 它在 中以参数 定义, 故而属于 .

2.

均属于 , 从而属于 . ( 列)

3.

均属于 . 我们仅展示 的证明. 令 是所有的存在满足以下条件的 构成的集: 下序号为 的集合的有序对第一位, 同时 中无界. 又令 是所有的存在满足以下条件的 构成的集: 下序号为 的集合的有序对第一位和 的交, 同时 中无界.

我们断言 . 显然 , 反设 , 取一个 , 取 见证 (显然它唯一), 我们令 中最小的属于 的元素. 另取最小的 , 则 获得新的定义: 它是 中最小的属于 下序号 的集合的有序对第一位、但不属于 下序号 的集合的有序对第一位的序数. 这说明 中由参数 可定义, 于是 , 它见证 并不是 下序号为 的集合的有序对第一位和 的交, 矛盾.

于是一方面 计算, 另一方面 , 我们有 .

现在, 已经属于 , 我们只要说明 也属于 . 鉴于 定义, 也同样被 定义, 故由后二者均属于 , 前者也当属于 .

我们下面证明这个原则比 更好满足.

定理 4.3.0.3 (Jensen). 如果 , 则基数 正则时必有 .

证明.

评注. 类似地可以说明存在 使得 总成立.

现在来证明主小节中提到的事实.

定理 4.3.0.4 (Jensen). 任何不是不可言说基数的不可数正则基数 都让 成立

证明.

评注. 相同的论证可以说明存在 使得 见证 并非不可言说, 且 时, 成立.

类似的, 我们也有双参数版本的 Kurepa 猜想和 Prikry 猜想.

定义 4.3.0.5. 对不可数基数 , 仍要求 正则, 我们考虑下列陈述:

1.

: 存在 使得 , 但对每个 都有 .

2.

: 存在 使得任给 都有 有闭无界子集, 每个 都有 .

显然仍有 .

我们证明它们确实也是 的推论.

定理 4.3.0.6. .

有的集合论学家也把 这个条件叫做 强正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