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基数
在定义了序数之后, 我们将定义基数为一类特殊的序数, 作为衡量集合的 “大小” 的度量.
4.1基数
定义 4.1.1 (等势). 集合 和 称为有相同的基数或者等势的, 如果存在双射 , 记作 .
称 如果存在单射 ; 如果 且 .
注 4.1.2. 使用选择公理可以说明 当且仅当存在满射 .
下面的定理说明等势的定义是不平凡的:
定理 4.1.3 (Cantor). 是集合, 那么 .
我们可以说明这在全体集合的等势类上定义了全序:
定理 4.1.4 (Cantor–Bernstein). 如果 且 , 那么 .
归纳定义按照如下方式定义函数 : 容易验证 是 间的双射, 于是 .
定义 4.1.5 (基数). 等势在 上构成一个等价关系, 每个等价类中都存在最小元, 称这些序数为基数.
我们将在选择公理一节证明良序定理: 任何集合上都存在良序. 于是每个集合都与某个序数等势, 因此每个集合都有基数.
容易证明每个自然数都是基数, 我们将无穷基数称为 数. 自然数集 是最小的 数, 记作 , 比 大的最小基数记作 .
在完成了基数的定义后, 我们可以定义一些基本运算:
定义 4.1.6. 设 分别是 的基数, 那么
(1) ;
(2) ;
(3) , 其中 .
引理 4.1.7. 如果 , 那么 .
于是定理 4.1.3 可以重新叙述为: 对任意的基数 , .
关于基数的运算有如下简单的事实:
命题 4.1.8.
(1) 加法和乘法满足交换律、结合律;
(2) 乘法对加法, 幂运算对乘法分别具有分配律;
(3) ;
(4) ;
(5) ;
(6) ;
(7) ; ; 如果 , 那么 .
注 4.1.9. 基数的算数和序数的算数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运算, 读者不妨停下来想一想, 以免混淆它们的性质.
引理 4.1.10.
(1) 对任意的序数 存在基数 ;
(2) 如果 是基数的集合, 那么 是基数.
比 大的最小基数称为 的后继基数, 记作 .
根据定义有 , 因此 (1) 成立.
(2) 设 , 反设 是双射, 取 使得 , 那么 , 这与 是基数矛盾.
使用引理 4.1.10 , 我们可以用序数来枚举全体基数, 我们通常用 来表示基数, 并用 表示它的序型:
基数等于 的集合称为可数集, 可以表示为 的基数称为后继基数, 否则称为极限基数.
基数之间的加法和乘法几乎是平凡的, 由如下定理:
定理 4.1.11. .
为了证明这个定理, 我们需要在序数的二元组上定义良序:
4.2 上的典范良序
我们将在类 上定义良序, 并使得每个 (作为序数的序对的集合) 都是 的一个前段, 诱导的 上的良序称为它的典范良序. 进一步, 我们将说明这个良序给出了 的同构, 并且说明对许多的 , 的序型是 , 特别的, 这对全体 数成立.
如下定义 上的全序: 容易看出在这个序下每个非空子集都有最小元, 因此这是一个良序. 并且 是由 给出的前段.
定义于是 是保序单射.
注意到 (这里的记号是将 作用在 的每一个元素上); 并且 是单调函数, 于是对任意 . 再根据定义可以说明, 对任意的 都存在 使得 .
作为定理的推论, 我们有: 基数的幂运算将在第六节中介绍, 选择公理在其中是必要的.
4.3共尾性
定义 4.3.1. 设 是极限序数, 称一个递增 -序列 共尾于 , 如果 . 类似的, 称 共尾于 , 如果 . 如果 是无穷序数, 它的共尾性定义为
引理 4.3.2.
共尾性的两个有用的性质:
引理 4.3.3. 设 是极限序数,
(1) 如果 共尾于 , 那么 的序型至少是 .
(2) 如果递增 -序列共尾于 , 那么 .
称无穷基数 是正则基数, 如果 .
引理 4.3.4. 对每个极限序数 , 是正则基数.
设 是极限序数, 子集 称为有界的, 如果 , 反之称 是无界的.
引理 4.3.5. 设 是极限序数: (1) 如果 且 , 那么 有界. (2) 如果 是函数且 , 那么 有界.
存在任意大的非正则基数, 如对每个 , 的共尾性都是 . 我们将在第六节中使用选择公理证明每个后继基数都是正则的.
引理 4.3.6. 无穷基数 不是正则的, 当且仅当存在基数 以及一族 的子集 使得 且 . 满足这个条件的最小的 就是
如果不使用选择公理, 我们无法证明 不是可数集的可数并, 读者可以对比习题??.
迄今为止我们唯一证明的基数不等式就是 , 特别的当 时我们有 . 下一个命题是它更精细的版本, 更多的不等关系将作为 König 定理?? 的推论给出.
定理 4.3.7. 是无穷基数,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