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极限与伴随

在无穷范畴中, 同伦等价的对象应该被视作 “相同” 的对象. 因此, 无穷范畴中的 (余) 极限应该做到不受同伦等价影响, 也就是当我们把图表换成一个与之前同伦等价的图表后, (余) 极限的结果并不改变. 这种 (余) 极限的概念是同伦 (余) 极限.

同伦 (余) 极限与普通 (余) 极限的结果可能是不同的. 例如, 图表是拓扑空间的同伦推出, 其中 代表两个点构成的离散空间. 经过同伦等价, 上述图表可以变成一个拓扑空间的普通推出图表:

同伦 (余) 极限并没有明显的计算方式. 但在模型范畴中, 模型结构会给计算同伦 (余) 极限提供帮助. 例如, 将上述第一个图表变成第二个图表而求普通余极限, 就计算出了第一个图表的同伦余极限. 这个计算方法见下面命题 7.14.

余极限与极限

最简单的余极限就是空的余极限, 即范畴的始对象.

在普通范畴中, 始对象由以下性质刻画: 它到任何别的对象都有唯一的态射. 在无穷范畴中, “唯一” 应该翻译成, 所有选择构成的空间是可缩的.

定义 7.1. 是拟范畴. 对象 称为 始对象, 如果对任意 , 态射空间 是可缩的.

其中, 可以指下列的任一个:它们全都是同伦等价的 (定理 5.18).

注 7.2. 的始对象等价于 -充实范畴 的始对象. 本节以下定义的很多概念也都等价于 -充实范畴中的对应概念.

可以猜到, 如果始对象存在, 则一定唯一. 但如之前所说, 唯一的意思是构成一个可缩空间.

引理 7.3. 是拟范畴, 设 . 则映射分别是左纤维化和右纤维化.

证明. 留给读者.

命题 7.4. 是拟范畴.

对象 是始对象, 当且仅当左纤维化是平凡纤维化.

的所有始对象张成的满子范畴要么是空的, 要么是一个可缩 Kan 复形.

证明. 先证明第一条. 注意到 是始对象等价于映射 的纤维全都可缩. 但左纤维化的纤维可缩当且仅当它是平凡纤维化, 这是一个标准事实 [HTT, Lemma 2.1.3.4].

再证明第二条. 设映射 把所有顶点都映到始对象, 其中 . 我们要证明它可以延拓成 的映射. 在图表中做提升, 就能得到想要的延拓.

下面, 我们来研究一般的余极限. 但余极限其实就是仰范畴的始对象.

定义 7.5. 是拟范畴, 是单纯集, 中的图表. 则 余极限就是仰范畴 的始对象.

我们立刻得到以下结论.

推论 7.6. 是拟范畴, 是单纯集, 中的图表.

映射 的余极限, 当且仅当它诱导的左纤维化是平凡纤维化.

的所有余极限构成的范畴要么是空的, 要么是可缩 Kan 复形.

证明. 我们有单纯集的同构其中 的顶点的像. 其余都是显然的.

注 7.7. 自然的映射一定是平凡纤维化, 这可以通过验证提升性质, 并对 的单形个数用超限归纳法来证明. 细节留给读者.

然而, 这样定义出的余极限完全无法计算. 下面, 我们来推导一些性质, 以使得我们能够计算一些例子.

命题 7.8. 是拟范畴, 中一族对象. 则对象 为这些 余积, 当且仅当对任意 , 诱导的映射都是同伦等价.

证明. 我们有一个映射 , . 命题中映射的右边等价于其中下标 表示取到 的映射的纤维. 左边等价于这是由注 7.7. 然后, 观察到 是余积当且仅当左纤维化是平凡纤维化, 当且仅当其纤维都可缩, 当且仅当所有的左纤维化都是平凡纤维化.

上述关于余积的结论其实有更一般的版本, 我们下面来解释这件事.

是充实于 Kan 复形的范畴. 则单纯充实函子构成的范畴带有两种模型结构:

投射模型结构, 其弱等价和纤维化是逐点定义的, 而余纤维化由提升性质定义.

内射模型结构, 其弱等价和余纤维化是逐点定义的, 而纤维化由提升性质定义.

常值函子关于投射模型结构是右 Quillen 的, 而关于内射模型结构是左 Quillen 的. 因此, 余极限函子关于投射模型结构是左 Quillen 的, 因为它是常值函子的左伴随; 极限函子关于内射模型结构是右 Quillen 的, 因为它是常值函子的右伴随.

定义 7.9 (单纯集的同伦 (余) 极限). 是充实于 Kan 复形的范畴.

同伦余极限函子定义为左 Quillen 函子的左导出函子, 其中 带有投射模型结构.

同伦极限函子定义为右 Quillen 函子的右导出函子, 其中 带有内射模型结构.

例 7.10. 如本节开头所说, 同伦推出的结果是 的同伦类. 我们稍后再来证明这件事.

有了单纯集的同伦极限的概念, 我们可以用它来定义一般的 Kan 复形充实范畴中的同伦 (余) 极限.

对 Kan 复形充实范畴 , 记 为在 中添加一个终对象 而得到的 Kan 复形充实范畴, 其中有同理可定义 .

定义 7.11 (Kan 复形充实范畴中的同伦 (余) 极限). 是 Kan 复形充实范畴, 是函子.

的一个同伦余极限是指函子满足 , 且对任意 , 诱导的映射都是弱同伦等价.

的一个同伦极限是指函子满足 , 且对任意 , 诱导的映射都是弱同伦等价.

上述定义可以看成是 -范畴中 (余) 极限的定义在 Kan 复形充实范畴的模型中的明确形式. 下面的定理说明了这一点.

定理 7.12. 是 Kan 复形充实范畴, 是函子. 则拟范畴间的函子有 (余) 极限, 当且仅当 有同伦 (余) 极限, 并且此时两种 (余) 极限的概念相同.

见 [HTT, Theorem 4.2.4.1].

这也说明, 对拟范畴间的函子 而言, 它的 (余) 极限可以通过 Kan 复形充实范畴间的函子的同伦 (余) 极限来计算, 这里 是单纯集的纤维性替换. 这是因为范畴等价保持 (余) 极限.

例 7.13.. 此时有同构 . 图表 的余极限就称为 (同伦) 推出, 它构成 里的一个方块, 即映射 . 我们用通常的记号 来表示推出. 由上述定理, 对任意 , 我们有其中右边是 Kan 复形的同伦拉回.

作为推论, 我们能得到一个说明何时普通推出等于同伦推出的条件.

命题 7.14. 是单纯模型范畴. 考虑 中的普通推出如果映射 是余纤维化, 那么这个普通推出就等价于同伦推出.

证明概要. 证明的关键是说明映射是单纯集的纤维化, 因为单纯集有如下性质: 沿着纤维化的拉回就等价于同伦拉回. 我们略去细节.

这一命题给我们提供了在单纯模型范畴中计算同伦推出的简便方法. 也就是说, 要计算 , 我们首先找到弱等价 , 使得复合映射 是余纤维化, 然后再计算普通推出 , 这样得到的就是同伦推出 . 例如, 在 中, 有同伦推出

注 7.15. 对单纯模型范畴而言, -范畴的 (余) 极限其实等于普通 (余) 极限函子的导出函子, 只要后者能够定义, 也就是投射模型结构或内射模型结构存在.

最后, 我们介绍一个直接计算同伦 (余) 极限的公式. 它用到了范畴的 (余) 端的概念, 不熟练的读者可以跳过这段.

命题 7.16. 是 Kan 复形充实范畴间的函子. 设 -张量、余张量的. 例如, 当 是单纯模型范畴时, 就一定满足这个条件.

的同伦余极限等于单纯充实范畴中的余端其中 来自 -张量结构.

的同伦极限等于单纯充实范畴中的端其中的幂函子来自 -余张量结构.

例 7.17. 设拓扑群 作用于拓扑空间 . 则同伦商 定义为其中 上的万有 -主丛. 在我们的观点下, 同伦商就是函子的同伦余极限, 其中 表示只有一个对象的单纯群胚, 其态射空间是 .

伴随函子

在普通范畴论中, 伴随函子是重要的工具. 例如, 极限和余极限都可以看成伴随函子的特例. 在 -范畴中, 也有一种同伦意义下的伴随函子.

定义 7.18. 是拟范畴, 设为两个函子. 称 为一对伴随函子, 如果有函子的等价这句话的准确意思是, 函子是范畴中弱等价的对象, 这里我们采用投射模型结构.

为理解伴随函子的性质, 我们下面叙述两种等价定义.

定义 7.19. 是拟范畴.

拟范畴称为 预层的范畴, 其中 .

映射称为 Yoneda 嵌入. 准确地说, 这个映射由单纯充实函子通过伴随 给出, 其中 是纤维性替换.

上的预层称为可表的, 如果它等价于某个 , 其中 .

通过 Grothendieck 构造 (推论 5.12), 上的预层等价于到 的右纤维化: 对 , 右纤维化于每个 的纤维都等价于 .

定义 7.20. 是拟范畴. 右纤维化 称为可表的, 如果预层可表.

由定义, 可表右纤维化都形如 . 考察其纤维, 我们发现它逐纤维等价于 , 也就是在 的反变模型结构中弱等价 (推论 5.12).

命题 7.21. 的可表右纤维化都在 中等价于 , 其中 是将其表出的对象.

命题 7.22. 是拟范畴, 是右纤维化.

可表当且仅当 有终对象.

对象 表出, 当且仅当存在 的终对象 , 满足 .

特别地, 中所有将 表出的对象张成的满子范畴要么为空, 要么是可缩 Kan 复形.

证明. 只需证明第二条.

表出. 则在 , 而对象 就是终对象.

反过来, 设这样的 存在. 作为练习, 读者可以证明映射是单纯集的平凡纤维化. 但 是终对象, 因此有平凡纤维化 , 故有到 的右纤维化的等价因此, 表出.

与上述理论对偶, 也有可表左纤维化的概念: 称左纤维化 可表, 如果右纤维化 可表.

下面, 我们可以给出伴随函子的等价定义了.

命题 7.23. 为拟范畴. 则 之间的一对伴随函子的等价于一个左纤维化满足以下条件:

左可表: 对任何 , 是可表左纤维化.

右可表: 对任何 , 是可表左纤维化.

事实上, 由函子的 Grothendieck 构造给出.

证明. 如命题中所述, 如果有一对伴随函子, 就能造出具有上述性质的左纤维化 .

反过来, 设有满足这些性质的左纤维化 . 对 , 我们希望把 定义为一个能表出 的对象, 也就是 的一个始对象. 这可以用以下办法做到. 考虑 中由所有这样的始对象张成的满子范畴 . 可以证明 是平凡纤维化 (证明的方法是用 Grothendieck 构造的性质, 读者可以试试), 从而 可以取成该平凡纤维化的任一截面. 函子 可以同理构造.

命题 7.24. 为拟范畴. 则 间的一对伴随函子等价于一个拟范畴的映射满足以下性质:

有范畴等价 .

是推出纤维化.

是拉回纤维化.

事实上, 给出, 其中 是如下定义的 Kan 复形充实范畴:

对象: 二元组 , 其中 , 及二元组 , 其中 .

态射空间:

证明. 从这样的 出发不难还原出原来的伴随函子, 因为推出纤维化、拉回纤维化通过 Grothendieck 构造就能给出 之间的转移函子.

还需证明, 这一过程确实是命题中所述构造 的过程的逆过程. 我们略去这些验证.

命题 7.25. 为拟范畴. 假设任意函子 都有余极限. 则常值函子具有左伴随, 也就是余极限函子.

证明. 我们用命题 7.23 给出的伴随函子的等价定义. 函子 给出一个右可表的左纤维化还需证明它是左可表的. 但注意到故左可表等价于 有始对象, 即 中存在余极限.

注 7.26. 为单纯模型范畴, 为它们之间的 Quillen 伴随. 则 也给出拟范畴 之间的伴随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