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极限与伴随
在无穷范畴中, 同伦等价的对象应该被视作 “相同” 的对象. 因此, 无穷范畴中的 (余) 极限应该做到不受同伦等价影响, 也就是当我们把图表换成一个与之前同伦等价的图表后, (余) 极限的结果并不改变. 这种 (余) 极限的概念是同伦 (余) 极限.
同伦 (余) 极限与普通 (余) 极限的结果可能是不同的. 例如, 图表是拓扑空间的同伦推出, 其中 代表两个点构成的离散空间. 经过同伦等价, 上述图表可以变成一个拓扑空间的普通推出图表:
同伦 (余) 极限并没有明显的计算方式. 但在模型范畴中, 模型结构会给计算同伦 (余) 极限提供帮助. 例如, 将上述第一个图表变成第二个图表而求普通余极限, 就计算出了第一个图表的同伦余极限. 这个计算方法见下面命题 7.14.
余极限与极限
最简单的余极限就是空的余极限, 即范畴的始对象.
在普通范畴中, 始对象由以下性质刻画: 它到任何别的对象都有唯一的态射. 在无穷范畴中, “唯一” 应该翻译成, 所有选择构成的空间是可缩的.
定义 7.1. 设 是拟范畴. 对象 称为 的始对象, 如果对任意 , 态射空间 是可缩的.
其中, 可以指下列的任一个:它们全都是同伦等价的 (定理 5.18).
注 7.2. 的始对象等价于 -充实范畴 的始对象. 本节以下定义的很多概念也都等价于 -充实范畴中的对应概念.
可以猜到, 如果始对象存在, 则一定唯一. 但如之前所说, 唯一的意思是构成一个可缩空间.
引理 7.3. 设 是拟范畴, 设 . 则映射分别是左纤维化和右纤维化.
命题 7.4. 设 是拟范畴.
• | 对象 是始对象, 当且仅当左纤维化是平凡纤维化. |
• | 由 的所有始对象张成的满子范畴要么是空的, 要么是一个可缩 Kan 复形. |
证明. 先证明第一条. 注意到 是始对象等价于映射 的纤维全都可缩. 但左纤维化的纤维可缩当且仅当它是平凡纤维化, 这是一个标准事实 [HTT, Lemma 2.1.3.4].
下面, 我们来研究一般的余极限. 但余极限其实就是仰范畴的始对象.
定义 7.5. 设 是拟范畴, 是单纯集, 是 中的图表. 则 的余极限就是仰范畴 的始对象.
我们立刻得到以下结论.
推论 7.6. 设 是拟范畴, 是单纯集, 是 中的图表.
• | 映射 是 的余极限, 当且仅当它诱导的左纤维化是平凡纤维化. |
• | 由 的所有余极限构成的范畴要么是空的, 要么是可缩 Kan 复形. |
注 7.7. 自然的映射一定是平凡纤维化, 这可以通过验证提升性质, 并对 的单形个数用超限归纳法来证明. 细节留给读者.
然而, 这样定义出的余极限完全无法计算. 下面, 我们来推导一些性质, 以使得我们能够计算一些例子.
命题 7.8. 设 是拟范畴, 是 中一族对象. 则对象 为这些 的余积, 当且仅当对任意 , 诱导的映射都是同伦等价.
上述关于余积的结论其实有更一般的版本, 我们下面来解释这件事.
设 是充实于 Kan 复形的范畴. 则单纯充实函子构成的范畴带有两种模型结构:
• | 投射模型结构, 其弱等价和纤维化是逐点定义的, 而余纤维化由提升性质定义. |
• | 内射模型结构, 其弱等价和余纤维化是逐点定义的, 而纤维化由提升性质定义. |
常值函子关于投射模型结构是右 Quillen 的, 而关于内射模型结构是左 Quillen 的. 因此, 余极限函子关于投射模型结构是左 Quillen 的, 因为它是常值函子的左伴随; 极限函子关于内射模型结构是右 Quillen 的, 因为它是常值函子的右伴随.
定义 7.9 (单纯集的同伦 (余) 极限). 设 是充实于 Kan 复形的范畴.
• | 同伦余极限函子定义为左 Quillen 函子的左导出函子, 其中 带有投射模型结构. |
• | 同伦极限函子定义为右 Quillen 函子的右导出函子, 其中 带有内射模型结构. |
例 7.10. 如本节开头所说, 同伦推出的结果是 的同伦类. 我们稍后再来证明这件事.
有了单纯集的同伦极限的概念, 我们可以用它来定义一般的 Kan 复形充实范畴中的同伦 (余) 极限.
对 Kan 复形充实范畴 , 记 为在 中添加一个终对象 而得到的 Kan 复形充实范畴, 其中有同理可定义 .
定义 7.11 (Kan 复形充实范畴中的同伦 (余) 极限). 设 和 是 Kan 复形充实范畴, 是函子.
• | 的一个同伦余极限是指函子满足 , 且对任意 , 诱导的映射都是弱同伦等价. |
• | 的一个同伦极限是指函子满足 , 且对任意 , 诱导的映射都是弱同伦等价. |
上述定义可以看成是 -范畴中 (余) 极限的定义在 Kan 复形充实范畴的模型中的明确形式. 下面的定理说明了这一点.
定理 7.12. 设 和 是 Kan 复形充实范畴, 是函子. 则拟范畴间的函子有 (余) 极限, 当且仅当 有同伦 (余) 极限, 并且此时两种 (余) 极限的概念相同.
见 [HTT, Theorem 4.2.4.1].
这也说明, 对拟范畴间的函子 而言, 它的 (余) 极限可以通过 Kan 复形充实范畴间的函子的同伦 (余) 极限来计算, 这里 是单纯集的纤维性替换. 这是因为范畴等价保持 (余) 极限.
例 7.13. 设 . 此时有同构 . 图表 的余极限就称为 (同伦) 推出, 它构成 里的一个方块, 即映射 . 我们用通常的记号 来表示推出. 由上述定理, 对任意 , 我们有其中右边是 Kan 复形的同伦拉回.
作为推论, 我们能得到一个说明何时普通推出等于同伦推出的条件.
命题 7.14. 设 是单纯模型范畴. 考虑 中的普通推出如果映射 是余纤维化, 那么这个普通推出就等价于同伦推出.
这一命题给我们提供了在单纯模型范畴中计算同伦推出的简便方法. 也就是说, 要计算 , 我们首先找到弱等价 , 使得复合映射 是余纤维化, 然后再计算普通推出 , 这样得到的就是同伦推出 . 例如, 在 中, 有同伦推出
注 7.15. 对单纯模型范畴而言, -范畴的 (余) 极限其实等于普通 (余) 极限函子的导出函子, 只要后者能够定义, 也就是投射模型结构或内射模型结构存在.
最后, 我们介绍一个直接计算同伦 (余) 极限的公式. 它用到了范畴的 (余) 端的概念, 不熟练的读者可以跳过这段.
命题 7.16. 设 是 Kan 复形充实范畴间的函子. 设 是 -张量、余张量的. 例如, 当 是单纯模型范畴时, 就一定满足这个条件.
• | 的同伦余极限等于单纯充实范畴中的余端其中 来自 的 -张量结构. |
• | 的同伦极限等于单纯充实范畴中的端其中的幂函子来自 的 -余张量结构. |
例 7.17. 设拓扑群 作用于拓扑空间 . 则同伦商 定义为其中 是 上的万有 -主丛. 在我们的观点下, 同伦商就是函子的同伦余极限, 其中 表示只有一个对象的单纯群胚, 其态射空间是 .
伴随函子
在普通范畴论中, 伴随函子是重要的工具. 例如, 极限和余极限都可以看成伴随函子的特例. 在 -范畴中, 也有一种同伦意义下的伴随函子.
定义 7.18. 设 是拟范畴, 设为两个函子. 称 和 为一对伴随函子, 如果有函子的等价这句话的准确意思是, 函子是范畴中弱等价的对象, 这里我们采用投射模型结构.
为理解伴随函子的性质, 我们下面叙述两种等价定义.
定义 7.19. 设 是拟范畴.
• | 拟范畴称为 上预层的范畴, 其中 . |
• | 映射称为 Yoneda 嵌入. 准确地说, 这个映射由单纯充实函子通过伴随 给出, 其中 是纤维性替换. |
• | 上的预层称为可表的, 如果它等价于某个 , 其中 . |
通过 Grothendieck 构造 (推论 5.12), 上的预层等价于到 的右纤维化: 对 , 右纤维化于每个 的纤维都等价于 .
定义 7.20. 设 是拟范畴. 右纤维化 称为可表的, 如果预层可表.
由定义, 可表右纤维化都形如 . 考察其纤维, 我们发现它逐纤维等价于 , 也就是在 的反变模型结构中弱等价 (推论 5.12).
命题 7.22. 设 是拟范畴, 是右纤维化.
• | 可表当且仅当 有终对象. |
• | 对象 将 表出, 当且仅当存在 的终对象 , 满足 . |
特别地, 中所有将 表出的对象张成的满子范畴要么为空, 要么是可缩 Kan 复形.
证明. 只需证明第二条.
设 将 表出. 则在 中 , 而对象 就是终对象.
与上述理论对偶, 也有可表左纤维化的概念: 称左纤维化 可表, 如果右纤维化 可表.
下面, 我们可以给出伴随函子的等价定义了.
命题 7.23. 设 为拟范畴. 则 与 之间的一对伴随函子的等价于一个左纤维化满足以下条件:
• | 左可表: 对任何 , 是可表左纤维化. |
• | 右可表: 对任何 , 是可表左纤维化. |
事实上, 由函子的 Grothendieck 构造给出.
证明. 如命题中所述, 如果有一对伴随函子, 就能造出具有上述性质的左纤维化 .
命题 7.24. 设 为拟范畴. 则 与 间的一对伴随函子等价于一个拟范畴的映射满足以下性质:
• | 有范畴等价 和 . |
• | 是推出纤维化. |
• | 是拉回纤维化. |
事实上, 由 给出, 其中 是如下定义的 Kan 复形充实范畴:
• | 对象: 二元组 , 其中 , 及二元组 , 其中 . |
• | 态射空间: |
证明. 从这样的 出发不难还原出原来的伴随函子, 因为推出纤维化、拉回纤维化通过 Grothendieck 构造就能给出 与 之间的转移函子.
命题 7.25. 设 为拟范畴. 假设任意函子 都有余极限. 则常值函子具有左伴随, 也就是余极限函子.
注 7.26. 设 为单纯模型范畴, 为它们之间的 Quillen 伴随. 则 和 也给出拟范畴 和 之间的伴随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