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L 的推广

我们将 的构造推广到带一个谓词 的扩展集合论语言 中. 我们此时使用的集合论是 , 但额外添加对所有含 公式的分离公理模式. 我们仍然有关于可定义性的讨论.

元定理 6.2.0.1. 传递, 则对 的元素 , 以下四条件等价:

1.

有单自由变元公式 , 诸常元 , 满足 .

2.

有单自由变元 公式 , 诸常元 , 满足 .

3.

基础函数符号 , 使得 , .

4.

基本函数符号 , 使得 , .

证明. 和以前的证明没啥区别.

定义 6.2.0.2. 记全体满足上等价条件的 子集构成的集为 .

然而, 用这个来造 层级会遇到一个问题: 我们不知道 后的集合上面对 的解释到底怎么办. 因此, 有两种补救方案, 一种是宣称 是集合 , 另一种是宣称 是类 (从而可由一公式定义). 我们先考虑前者.

定义 6.2.0.3. 所描述的集合宇宙中, 我们指定一个集合 , 然后将 扩展为 结构 , 使得 当且仅当 .

我们在此时定义以下层级:

1.

2.

3.

对极限序数 ,

由此产生的真类记为 . 注意, 由于 也被 所定义, 既可以视为在语言 中无参可定义, 也可以视为在语言 中带参数 可定义. 在需要区分时, 将前者记为 .

值得指出的是以下事实.

定理 6.2.0.4., 则 满足 , 且在其上将谓词 解释为 后它满足 . 更弱地, 满足 .

证明. .

评注. 就是说 只有包含在 中的那部分信息 为后者所知.

不过, 全局良序的定义仍然完好无损.

定理 6.2.0.5. 存在 公式对每个 定义 上的关系 .

凝聚性引理却有所不同.

引理 6.2.0.6. 如果 , 其中 极限, 作为谓词让结构 满足扩展语言中的分离公理模式, 则 的坍塌必然形如 , 其中 同样极限, 作为谓词也能让 满足扩展语言中的分离公理模式.

证明. 这同样是因为 中的 句子.

换言之, 凝聚性引理现在只能保证我们论域的结构, 却无法确认 究竟有何关系, 我们没办法对随便一个 证明 . 我们引入额外的条件.

定义 6.2.0.7. 如果对任何极限序数 初等嵌入 , 都必然有 , 则称 有全局 凝聚性.

我们可以指出, 许多简单的集都有全局 凝聚性.

定理 6.2.0.8. 任何 都有全局 凝聚性.

证明. 对任何 都必须有 , 于是 .

而全局 凝聚性正是证明 所需的性质.

定理 6.2.0.9 (). 有全局 凝聚性, 则 .

证明. 我们来证明: 任给序数 , 若 将其指认为基数, 并将 指认为其后继基数, 则 .

让我们取一个 , 不妨让 , 我们走进 里面来论证, 不妨假定 (否则以 替之). 运用下行 LS 定理, 让我们取包括 的初等子模型 , 其基数当不超过 ; 坍塌之, 由凝聚性引理得到某个 , 于是 ; 又因为 全局 凝聚, , 因此 . 鉴于坍塌过程中 不可移动, 当然也未曾移动, 因此 .

推论 6.2.0.10 (). 任给 , .

这个推论有两个强化.

定理 6.2.0.11 (). 存在 , 使得 . 换言之, 充分高的地方成立.

证明. 只要让 .

评注. 这说明全局 凝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层级底端. 我们所需的条件甚至可以减弱到 , 具体技术细节不妨参考下个定理的证明.

定理 6.2.0.12. 成立.

证明. 由上个定理, 其实只需要证明 成立. 对 的子集 , 我们证明存在可数序数 使得 . 在用到凝聚性引理时, 我们只需要对 时证明 , 也就是 . 事实上, 我们要论证 不能移动任何可数序数.

首先, 的, 所以 . 如果 , 鉴于 的, . 现在考察极限序数 . 鉴于它可数, 有其共尾序列 , 既不能改变 , 也不能改变任何 (归纳假设), 因此 .

评注. 此定理不能继续改进到 的情形: 假定 , 让 编码这个双射, 那么 就不可能满足 了. 这个定理同样也不能改进为 对所有 证明 (事实上, 是一致的), 其间区别在于 看到的而不是 算出来的.

现在, 我们再回头看当时对 究竟应当是集合还是应当是类的讨论, 就相当清晰了. 当它是无参可定义类时, 显然我们直接有 ; 因此我们要考虑的无非是它是含参可定义类的情况, 而这相对于上述讨论无非是将 换成 , 其中并无本质困难.

体现出 中这样一种思想: 任何集合都可编码为序数集. 这个思想有两个佐证.

定理 6.2.0.13 (). 任给集 都有集 使 .

证明., 然后考虑 到某基数 的双射, 顺便将其上的 关系变为 上的关系 . 鉴于 , 我们用典范双射再次将其双射到一个序数集合 ; 现在 , 于是 .

定理 6.2.0.14. 对两集合 , 的充要条件是对任何集合 都有 .

证明. 事实上我们可以证明: 给两 传递模型 , 若 还满足 , 且对任何集合 都有 , 则 , 特别地有 也满足 . 首先, 鉴于 典范双射的存在, 共享一切序数上的关系. 我们先证明 , 然后证明 .

先证明 . 对 , 故技重施将 上的 关系编码为 上的关系 , 于是 . 现在鉴于 都必须正确计算 的坍塌, 我们就得到 , 特别地自然有 .

现在超穷归纳证明 . 显然只需证明后继步, 于是对 , 我们证明 . 鉴于 , 我们有 使得 ; 我们取 的双射 , 则已有 , 从而 ; 然而这是一集序数, 于是又有 , 于是 作为其在 上的原像属于 .

一个更有趣的事实是, 即便不一定有 , 我们仍然能说:

定理 6.2.0.15 (). 任给集 都有集 使得 .

证明. 在上上个定理的证明中不要取 .

我们最后引入 . 回想之前, 当我们构造 时, 已知的引理告诉我们只有那些可构造的元素被保留下来 (), 但显然许多时候我们并不如此希望, 因此另一个方案是直接把集合塞进 之中.

定义 6.2.0.16. 递归地定义以下层级:

1.

2.

3.

对极限序数 ,

由此产生的真类记为 .

我们立即知道 是包括 的最小 内模型. 不幸的是, 我们显然有 满足 当且仅当 上有可定义的良序, 因此 更多时候被用来构造不满足 的内模型,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 , 但我们这里不再展开讨论, 仅指出: 当集合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