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Trebor/多项式模型

本文介绍 Martin-Löf 类型论多项式模型的直观、动机, 以及其如何构成函数外延性的反模型.

1温习: 集合模型

首先来温习集合如何构成类型论的模型. 直观上, 我们把类型解释成集合, 类型的元素解释成集合的元素. 类型的 Descartes 积解释成集合的乘积, 类型的不交并解释成集合的不交并, 函数类型解释成函数集合, 等等.

但是, 依值类型是可以包含变量的, 因此我们需要定义 “依赖于一个 的类型 ” 如何解释. 如果 已经被解释为一个集合 , 就可以把 解释为一族集合 , 指标是 .

要正确地把上面的讨论推广到任意变量的情况. 一列变量 构成一组语境 . 我们将语境 解释成集合 , 语境 中的类型解释成集合族 , . 而类型的元素则是集合族中的元素族, 即 , .

这样, 我们对模型的直观, 总是先经历 “类型是 X” “需要定义 ‘依值 X’ 来对应依值类型” “其实语境才是 X, 而类型是依值 X” 这三步. 下面的介绍也会类比这个过程.

对于 Martin-Löf 类型论这样, 类型的直观很接近集合的情况, 往往有一种办法可以帮助了解某个模型的性质: 通过函子 获得对象的 “底集合”. 例如拓扑空间 的底集合就是点集 . 带群 作用的集合的底集合是其不动点集, 等等. 注意群范畴不能这样操作, 因为群范畴与集合范畴的直观并不类似.

2两步博弈

组合博弈论中, 常常直接规定若一方无法行动, 则判负 (困毙). 这样就无需额外规定胜负, 只需规定一方没有行动即可.

考虑一类非常简单的两人完全信息博弈. 我们固定将其中一方叫做 “我”, 另一方叫做 “对面”. 我总是先走.

定义 2.1. 两步博弈包含两个要素: 一个集合 表示我能选择的行动, 一族集合 , 表示对面能做出的应对.

更复杂的博弈则可以包含多步, 不过我们不需要这些. 后面会解释为何.

例 2.2. 博弈 中我没有任何选择, 即死. 博弈 中我只有唯一的选择, 而对手没有应对, 即死. 博弈 中我只有唯一的选择, 而对手有唯一的应对.

一个博弈 对应的底集合是我的赢法, 即 . 正如 -集合的情况一样, 这丢失了很多信息, 但仍不失为直观认识它的办法.

由这个直观可以看出, 博弈的态射应该将困难 (我难以赢) 的博弈映射到简单的博弈. 具体来说, 博弈的态射是对手策略的某种翻译器.

定义 2.3. 给定两博弈 , , 其态射 包含以下资料:

将我的策略从前者对应到后者: ,

将对手的策略从后者对应到前者: .

注意两个映射方向相反: 这样如果对手能在 中打赢我, 利用这个翻译办法, 就能在 中打赢我.
定理 2.4. 全体博弈构成范畴.

博弈的组合

我们可以轻松地把两个博弈组合起来形成新的博弈.

定义 2.5. 给定两个博弈 , , 其 中我可以选择二者之一并且做出行动, 对手做相应的回应. 换言之, 我的行动是不交并 ; 对手的行动则是两族集合 , 的不交并. 有显然的态射 .

请读者证明 是范畴中的余积. 博弈 则是范畴中的始对象.

定义 2.6. 给定两个博弈 , , 其 中我需要同时进行两场博弈. 对手只要选择一场进行回应即可获胜. 换言之, 我的行动是 ; 对手的行动则是 . 有显然的态射 .

请读者证明 是范畴中的. 博弈 则是范畴中的终对象.

例 2.7. 中我只有唯一一种选择, 而对此对手有 种回应方法. 特别地, .

不难看出积和余积都可以推广到无穷元, 无需限制在二元情况.

为了简化叙述, 我们可以允许我连续做出几步选择: 例如可以先选择 的整数, 再选择 的整数. 因为这等价于直接令我从 种走法种择一. 类似地, 对手也可以连续做选择.

事实上, 我们也可以交错地做选择. 假如我们进行四步博弈, 这实则等价于我先走第一步, 然后声明一个映射, 将对手的第二步映射到我将要走的第三步应对. 然后对手走第二步, 再走第四步. 由于这是完全信息博弈, 这样做不会导致对手获得任何优势. 读者可以试着将这个过程写成公式. 需要注意的是, 上面的不少构造都是针对两步博弈的. 例如 是我的走法中对方无法回应的部分. 对于四步博弈, 必须先翻译成两步博弈才能应用这些描述.

两步博弈范畴是积闭范畴. 要构造指数对象, 直观上需要考虑 并将其内化为一个博弈. 态射的定义中需要给出 的翻译, 在选择了 后, 对手经过翻译选择一个元素 作为回应, 我们的态射再将其翻译回 . 因此构造 的元素的过程可以转换为一次博弈:

定义 2.8. 给定两个博弈 , , 其 中我需要同时进行 博弈. 在对手回应了 对应的博弈后, 我再从 中选择一个元素. 如果选择 , 则构造成功, 对手即死; 如果选择 , 则对手有唯一的回应方式, 我即死.

考虑点集 (即我的走法中对手无法回应的部分) 只能解释这个构造的一部分. 关于为何需要额外有一步令我即死的选择 , 我们还可以利用 做更精细的考量. 这个函子取出了我的所有走法, 不只是我的赢法. 而 , 由一个映射 构成. 因此幂的定义中也需要包含 这个构造才能匹配.

还有别的思考方式可以解释此构造, 将在第 5 节考虑.

定理 2.9. 博弈的幂是范畴中的指数对象.

证明.

证明. 我们直接验证泛性质. 假设有第三个博弈 . 中的元素是两个映射 . 翻译到二元组 表示我方在 中的行动, 其中 ,反过来, 的输入是对手在 中的走法, 即 . 输出是 中的走法 . 我们可以将整体写成一个巨大的依值类型

另一方面, 中的元素也是两个映射 . . 则将 翻译到 . 换句话说是如下的依值类型请读者盯着这两个依值类型看, 不久就能看出其显然等价.

3依值类型

我们接下来考虑依值类型.

定义 3.1. 给定博弈 , 定义关于 依值博弈 由如下要素构成. 有一族依赖于 的集合 , 还有一族依赖于 的集合 .

这也可以说成是 displayed game, 不知如何翻译. 有了依值的事物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询问其全空间为何. 对于集合族来说全空间就是其不交并. 对于不依赖 的退化情况, 我们应该得到乘积 .

定义 3.2. 依值博弈 全空间 是一场博弈, 其中我需要选择 . 对手要么给出回应 , 要么给出回应 . 有显然的态射 .

在集合的情况下, 集合族 与一个映射 包含的信息是等价的. 但是博弈则不是如此, 例如 的对角映射 (这由抽象废话可以直接定义, 但请读者写出映射的具体内容) 不能写成 的形式. 读者需要想清楚为什么才可继续往下阅读.

正如全空间是乘积的依值情况, 截面就是映射的依值情况.

定义 3.3. 依值博弈 截面由如下要素定义. 有依值函数 , 与依值函数 .

Sigma 类型不难类推定义. 假设有博弈 , 关于 的依值博弈 , 与关于 的依值博弈 , 我们可以定义其 类型 , 是关于 的依值博弈. 给定 , 我的走法是 , 而对方的回应是 的元素. 这就是把全空间的定义升级了.

Pi 类型略显复杂, 但实则是上面的讨论的简单外推. 直接将定义 2.8 改成依值的情况即可. 自然语言表达显繁琐, 读者可以观察此形式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博弈范畴不是局部积闭的. 之前所提到的 的映射就无法取前推 (即依值函数).

我们将所闻整理成模型: 这构成具族范畴 (category with family). 底范畴即博弈构成的范畴 . 给定博弈, 取其对应的全体依值博弈集合, 则构成函子 , 是具族范畴中类型的解释. 元素的解释就是依值博弈的截面, 语境延伸就是取依值博弈的全空间. Sigma, Pi 类型都满足对应的定义.

上述操作都可以内化到合适的范畴中, 不一定是 .

4函数外延

这个模型的重要作用之一是证明函数外延在 Martin-Löf 类型论中不可证. 为此, 我们来看相等类型的语义.

相等类型的语义实际上非常取决于哪些映射形如 . 这些映射称作形式丛. 例如对于积闭范畴而言, 我们可以直接规定类型均不可依值, 则形式丛只有乘积的投影映射. 那么这个模型中就可以取相等类型为恒真类型. 相反地, 如果某范畴局部积闭, 可以取所有映射都是形式丛. 那么这个模型中相等类型就必须是对角线 对应的类型, 也就是外延相等.

对于博弈范畴而言, 我们不希望相等类型平凡, 也不能取外延相等 (因为这个范畴并不局部积闭). 因此可以取一个折中的构造.

相等类型的定义中, 需要语境 以及其中的类型 . 相等类型依赖于两个 变量. 我们耍些小聪明, 把它说成是依赖一个 变量. 这个乘号就是博弈乘积对依值情况的推广: 我的走法是 (), 对手的应对是 .

定义 4.1. 相等类型对应的博弈中, 如果 , 则我恰有一种走法, 对手即死. 反之, 我没有走法, 我即死. 关于 的构造, 请参考上面的形式化. 此模型中 UIP 也成立.

注意到依值博弈中 都只可依赖 . 因此尽管类型的元素由两个要素组成 (一个 , 一个 ), 相等类型中我们只能保证 分量相等, 而不能保证 分量. 这也是不能取外延相等的实操原因.

正因如此, 函数外延不能成立. 函数逐点相等的解释中抛弃了元素的 分量. 我们有两个投影映射 , 唯一的区别在 分量. 这样代入一切定义后, 会得到两个投影映射逐点相等, 但不相等.

5博弈与多项式

尽管标题是多项式模型, 本文似乎尚未提到多项式. 接下来我们就来揭秘.

引理 5.1. 任何博弈都可以唯一地写成 的多项式, 即 的 (可以无限次) 幂的余积.

证明. 定义, 则 .

考虑两个多项式 . 可以看成含有一个类型变量 的代数数据类型. 这也被编程社区称作容器 (container). 它们之间的态射 —— 注意到 参数性 —— 可以完全刻画出来, 请读者亲自思考一下. 其结果恰好就是博弈之间的映射. 从另一个角度, 也可以用自然性来替代参数性. 将多项式视为 的函子, 则自然变换就恰好和博弈之间的映射有对应. 这可以靠米田引理说明. 多项式模型更细致的讨论可以参考此文.

类型论的预层模型非常有用. 此文中利用预层的构造为商-归纳-归纳类型 (QIIT) 给出了严谨的语义. 不过这只能在 QIIT 存在的情况下给出语义, 不能保证其存在. (例如 的不动点不可能存在.) 因此我们可以试图将预层限制到多项式函子. 这是诸如 A container model for type theory 等工作的动机.

(懒得看如何写成参考文献格式, 就都搞成链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