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现实数
超现实数是一种数, 它包含实数, 也包含无穷大、无穷小的数; 在全体超现实数上可以定义加法、乘法、全序, 从而成为序域. 事实上它还是实闭域.
超现实数的想法来源于博弈论, 它可以用来描述一些双人完全信息、轮流操作、必定在有限步终止、局面对先操作者不利且无法操作者输的博弈. 对于每个局面, 可以引入一个超现实数 来描述它, 其中 和 分别表示两名玩家对局面进行一步操作后可能的结果的集合. 例如两人都无法操作的局面就就是 , 记为 . 加法和序关系的定义也来源于这一想法, 超现实数的加法就是局面的并; 超现实数的序关系则对应游戏的结果: 一个局面对应的超现实数大于 等价于任意玩家先操作都是第一名玩家赢, 小于 则是第二名玩家赢, 等于 则说明先操作者输.
由于超现实数中有无穷大和无穷小的数, 它 (或者它的一些子域) 还可以作为非标准分析的模型, 使得无穷小和无穷大的概念在这一理论中不再是一种趋势, 而是真正的数.
1定义
超现实数和其序关系是递归地定义的.
定义 1.1. 超现实数形如 , 其中 和 是两个集合, 称为左集和右集. 左集与右集中的元素也都是超现实数, 且满足:
• | 对任意 , 都有 . |
设两个超现实数 , 则 定义为如下条件
• | 对任意 , 有 ; |
• | 对任意 , 有 . 定义为 . |
也可以使用递推的办法写出等价定义.
定义 1.2. 对每个序数 , 记 为 “第 天造出的超现实数”. 其定义基本同上, 但是 与 是 的子集.
例 1.3. 第 天中, 与 只能是空集. 因此 中唯一的超现实数的左集与右集都是空集, 即 , 或记作 . 记此元素为 , 则有 .
第 天中, 除 以外, 还可以造出两个超现实数, 即 与 . 注意 不是超现实数.
注 1.4. 全体超现实数过多, 因此并不构成集合. 然而在以下描述中, 我们仍然使用集合上的语言描述之; 例如说其构成序域, 其实是说其满足序域的若干条公理.
2序域结构
命题 2.1. 超现实数上的序关系 是拟序; 且对任意超现实数 , 和 中至少有一个成立.
因此, 可以商掉拟序给出的等价关系, 使其成为全序. 此后我们都将等价的超实数看作同一个.
定义 2.2 (加法). 设 是超实数. 定义 如下.
• | 的左集是 ; |
• | 的右集是 . |
其中 取遍 ; 同理.
命题 2.3. 超现实数的加法给出了交换群结构, 其单位元为 ; 且超现实数 的加法逆 可递归定义如下:
• | 的左集是 , 取遍 的右集; |
• | 的右集是 , 取遍 的左集. |
定义 2.4 (乘法). 设 是超实数. 定义 如下.
• | 的左集是 ; |
• | 的右集是 ; |
其中 取遍 ; 同理.
命题 2.5. 若超实数 , 则 有乘法逆; 设 , 则 的乘法逆可如下定义.
• | 设 . 的左集为其中 取遍 的左集中大于 的元素; 分别取遍 的元素. |
• | 的右集为其中 同上. |
注意到 的定义中存在对 本身的左右集的递归. 其确切含义为: 从 出发, 以上述定义式进行迭代得到一列 , 并将其左集或右集分别取并集得到的超现实数.
若 , 则 .
命题 2.6. 全体超现实数在上述加法和乘法定义下满足序域的公理, 其加法单位元是 , 乘法单位元是 .
其并不是集合, 因此严格地说不构成序域.
命题 2.7. 超现实数是实闭域 (除了不是集合之外).
3例子
• | 在第 天造出的超现实数分别是 和 . |
• | 第 天造出的超现实数是 , 以及 . |
• | 第 天造出的超现实数包括 , 及 和 , 还有它们的相反数. |
• | 依此类推, 在有限天可以造出所有分母为 的幂的有理数. |
• | 在第 天, 可以造出的数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实数 (通过 Dedekind 分割); 以及如下的无穷大和无穷小数事实上 , 即 . |
• | 此后, 分别在第 天, 还有 |
4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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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翻译
超现实数 • 英文 surreal number • 德文 surreale Zahl • 法文 nombre surréel